本文摘要:检察室设在林业局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融合重庆首个林业生态检察室运行一年涉林案件下降9.8%破坏森林资源行政案件同比下降9.8%,这是重庆首个林业生态保护检察室运行一年后交出的答卷。
检察室设在林业局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融合重庆首个林业生态检察室运行一年涉林案件下降9.8%破坏森林资源行政案件同比下降9.8%,这是重庆首个林业生态保护检察室运行一年后交出的答卷。11月20日,巫溪县检察院对外公布了这个成果。
巫溪县林地面积492.7万亩,占幅员面积的81%;森林面积393.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5.1%,辖区内有阴条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红池坝国家级森林公园和白果市级森林公园,是重庆市森林资源大县。丰富的林业资源也引来不法分子觊觎。
2017年,巫溪县检察院对县内2012至2016年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情况进行专项调查。调查结果显示,2012至2017年,该县共查办破坏森林资源刑事犯罪案件52件72人,查办行政违法案件433件747人。“过去,各类犯罪分子‘靠山吃山’破坏林业资源牟利;现在,我们要‘靠山护山’保护林业生态。
”巫溪县检察院检察长杨德伟表示。2017年11月,巫溪县林业生态保护检察室挂牌。与一般检察室不同,该检察室直接设在巫溪县林业局,由检察、林业、森林公安等人员联合组成。
“这种汇集各方力量的综合保护组织架构,本身就是一种突破。”巫溪县副县长陈钢认为,兼具林业生态保护与检察职能的工作平台,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行政和司法合力。以往受限于部门权属分散,一件涉林案件往往在司法和行政等多个部门之间流转。
该检察室的成立,实际上实现了“一站式查办”的功能。该检察室成立后,制定的《巫溪县林业生态保护工作机制》将信息共享、法律监督、公益诉讼、政策研究、联席会议等进行了全面整合。
随后建立的林业生态保护联席会议,整合各部门林业保护职能,构建了一个涵盖预防、线索发现、司法介入、事后生态修复等全流程的林业保护体系。除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外,该检察室还针对违法占用林地等行为,向巫溪县政府送达检察建议书,从而推动该县出台了一系列保护林地的政策,实现了司法监督和行政履职双赢互促。
数据显示,自林业生态保护检察室成立一年来,巫溪县查办破坏森林资源行政案件132件,同比下降9.8%,实现了近6年来的首次大幅下降。同时,通过建立生态损害修复新机制,该检察室督促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人通过补植复绿等方式补栽树苗4.6万余株,恢复森林生态原貌134.2亩,实现了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查处案件与修复生态的深度融合。(记者陈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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